自今年年初以来,快递中飞货运业屡屡发生涨价事宜。1月,中通快递提价,提价幅度为0.5元-2元之间;9月,圆通快递再次涨价,涨价幅度为1元;10月,顺丰速运上调大部分线路价格,涨幅为2%-4%;时至12月,中通快递继10月将价格上调1元之后再次将每票快件增加1元派送费。虽然涨幅不高,但持续曝出的涨价消息还是使产业各方担忧是否会因此在业界形成跟风涨价潮,对此,记者联系多家快递公司咨询得知,由于业界快递中飞货运公司众多,对于是否涨价暂时未有定论。据本报记者了解,均安申通快递有营业部称早已在半月前即开始涨价,涨幅为1元,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颇为灵活,“如果是熟客,那1元钱也可以减免的。”有与申通合作的企业人士对《证券日报》说。
中飞货运为维护良好的海运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恶性低价竞争和“零负运价”行为,促进海运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精细化报备实施办法的公告》相关规定,对恶性杀价问题比较突出的班轮公司和航线,在上海口岸组织开展了集装箱运价备案检查。检查中发现,法国达飞海运集团等14家班轮公司在经营中存在运价未备案,或者实际运价与备案运价不一致的问题,部分航线上存在零运价情况。不久前,交通运输部对法国达飞集团等14家班轮公司送达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处罚金额239万。1月17日至18日,对其中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汉堡南美航运公司、金星轮船有限公司、万海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万海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兴亚海运株式会社、高丽海运株式会社、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法国达飞海运集团等8家班轮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约谈了其中国大陆区负责人,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严肃批评,责成上述公司认真检讨和全面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交通运输部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月6日消息,日前,国家邮政局发布2019年10月中国快递中飞货运发展指数报告。据测算,2019年10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为217.6,同比提高24.8%,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预计11月快递业务量超过70亿件,同比增长23%,与去年同期增速持平。同时,发展规模指数、服务质量指数和发展能力指数分别为233.5、297.5和170.8,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3.6%、28.7%和18.6%,表明我国快递市场在发展规模、服务质量和发展能力方面继续整体提升。发展趋势指数为71,同比提高10.7%,增长预期高于上年同期。具体来看,10月,快递发展规模指数为233.5,同比提升23.6%。从分项指标来看,快递业务量预计完成58亿件,同比增长23.7%。
据介绍,Agility是世界知名的国际货运代理和物流公司,名列全球国际货运管理和物流企业前10位, 服务网络遍及美洲、亚太地区、欧洲、中东和非洲等全球100多个国家的450多个地区。在中国,Agility也拥有十分发达的物流网络。此次双方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主要涉及跨境物流、中飞货运采购及零售等领域,涵盖东南亚、中东、欧洲以及非洲的广阔市场。根据备忘录内容,在东南亚市场,Agility将发挥其强大的中飞货运航空货运能力,充当京东物流在东南亚的跨境B2C干线服务商和本地B2B仓配服务商的角色,其海上货运能力也可作为京东物流海上运输能力的补充,从而深化京东物流在东南亚的影响力。在中东、非洲市场,Agility将成为京东物流B2C专线的主要服务提供商、终端清关和送货服务提供商,帮助京东物流完善在当地的物流系统,搭建更加健全的运输服务网络。京东物流也会将自身在B2C产品和业务方面的管理和运营专业能力共享给Agility,双方共同打造门到门的跨境和本地B2C产品,建设京东物流在海外的物流跨境业务枢纽。
早在2013年11月,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哈尔滨市政府、俄速通三方就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年,首架邮政对俄跨境电商包裹全货运包机中飞货运起航,从此拉开了俄速通依托邮政渠道引领中国品牌进入俄罗斯市场的序幕。截至今年6月,俄速通共运营跨境电商包裹班机545架次,发运客机腹仓751架次,运送跨境电商包裹5730万件,为17万家中国对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了优质的物流服务,覆盖5700万俄罗斯消费者。下一步,中国邮政的资源优势将为对俄跨境电商发展注入更强大的动能。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爱力表示,面对黑龙江获批自贸试验区的有利契机,中国邮政将联合俄速通品牌端及海外优势,在海外仓配、中飞货运开通陆运邮路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联手服务中国品牌出海。
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担保人应为对货物的进出口或税款的缴纳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出具保证函的担保人必须是中国法人。需交验以下材料:(一)加盖印章的《缴纳保证金申请书》;(二)加盖印章的《保证函》(三)报关员证;(四)代理报关委托书;(五)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六)发票、装箱单、合同、提单等随附单据;(七)加工贸易需提供加工贸易手册;(八)对外贸易管理制度规定需向海关递交、凭以实施实际监管的各种许可证件。例如:进(出)口许可证、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被动出口配额证、检验检疫入(出)境货物通知单、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文物中飞货运出口许可证、音像制品进口管理许可证明等;(九)其它有特殊监管条件的有关单证以及海关要求出示的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