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制造的世界认可度不断提高,外国人网购中国商品全国货物进口早已不是新鲜事。近日,俄罗斯线上首个专营中国优质品牌的超级店铺“Smart·life”正式上线。轻点鼠标下单,从边境仓库发货的众多中国知名品牌商品全国货物进口,次日即可送达俄罗斯消费者手中。“Smart·life”由黑龙江俄速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营,将成为俄罗斯消费者购买中国优质商品的重要渠道。国际物流手续繁琐,通关时间较长是普遍现象,俄速通如何实现优质快速的物流配送?通常而言,国内商品输出俄罗斯的电商渠道链条长、中间环节多。针对这一问题,俄速通在黑龙江邮政、运管、海关等部门的支持下,自2017年起创新对俄跨境供应链模式,打通物流、通关、海外仓配、商品认证等国内外各环节,并有机集成,打造一站式解决方案,更好地控制成本和提高效率,让中国商品在渠道端、销售端更有优势,也提升海外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快速双清包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代包办出口报关、进口清关和目的港关税等税金。双清包税价格包括出口报关、目的国进口清关以及关税等一切费用,这就是双清包税。需要注意的是,双清包税不一定包括目的地全国货物进口送货或派送。如果货代报价时说是“双清包税包派”那就包括了目的地的送货。小伙伴只要把货交给货代,货代全国货物进口负责国内报关、发货和目的国清关,并送到卖家指定海外仓或者完成FBA入仓。正因如此,双清包税有时也被称为一条龙服务。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升级议定书》)将于2019年10月16日生效。《升级议定书》对原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6个领域进行了升级,并新增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环境等3个领域。双方商定,《升级议定书》涉及的原产地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全国货物进口升级中新自贸协定,是落实两国元首重要共识,丰富和充实两国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两国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在广泛领域达成高水平自贸协定,树立了规模差异巨大的国家间开展互利合作的典范,在两国经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升级议定书》生效后,将有助于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取得更大发展,不断增进两国企业和人民的福祉。
此外,双方还将在零售、采购等领域展开合作。一方面将中东和非洲等地区的优质产品推广给中国采购商家,另一方面基于中国丰富的产品,为中国商家在中东和非洲创造更多的销售渠道。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互相利用全球化的高效供应链系统,优化资源配置,为合作伙伴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商品和物流服务。此次与Agility的合作,有助于增强京东物流的国际供应链优势。京东物流集团CEO王振辉在当天举行的全球智能物流峰会上表示,“我们致力于将‘中国标准’对外输出,京东物流经过多年发展,在现代化供应链系统、技术及运营、管理经验上拥有大量的积累,将根据各国实际环境把这些能力输出,提升本地物流效率和体验。京东物流将与Agility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一起,为客户提供快速海运、陆运、空运及铁路运输全国货物进口的多种运输服务,从全程全链的角度设计最优物流方案,为客户降本增效。”当前,京东物流正在携手社会各界共建全球智能供应链基础网络(GSSC),搭建全球“双48小时”通路网络,京东跨境业务已布局十余个跨境口岸、近千条全球运输链路,提供包括跨境进口、跨境出口、国际运输、全国货物进口口岸关务在内的一站式跨境供应链服务,满足合作伙伴的多元化需求。京东物流正在携手更多合作伙伴推动国际化业务发展,展现中国物流企业在全球舞台上的影响力。
海珠全国货物进口担保人因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所承诺的义务而需要延长担保期限的,应在担保期满之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担保延期申请程序同上述担保申请程序。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上述的有关延期规定。不履行担保义务应承担的责任:担保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其在《缴纳保证金申请书》和《保证函》上所承诺的义务,向海关办理担保销案手续。对未在担保期限内办理销案手续的,应接受海关下列处置:(一)将保证金抵作税款,责令报关人补办进出口手续并处以罚款;(二)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通知银行扣缴税款,并处以罚款;(三)暂停或取消报关人的报关资格。
4月25日,民航局在官网发布了最新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申请公示。在此次公示的全国货物进口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申请当中,值得注意的地方有两点。首先是海珠国内众多航空公司纷纷申请开通从国内各个城市飞韩国的航线。其次,公示中特别说明南航的北京大兴-伦敦航线属于此前已配置,南航拟于2019年9月开通这条航线,每周7个班次。关于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申请公示(A2019014)2019年4月16日-22日期间,收到的部分许可申请已经过初审(详见附件)。根据《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6号)和《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民航发[2018]39号)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其他航空公司有相关需求或不同意见,请于5月5日23:59前通过政务邮箱反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