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国预计完成快递业务量接近500亿件,相当于2018年全年业务量。快递业务收入预计完成660亿元,同比增长23.5%。快递业务量较去年同期净增11亿件,连续7个月较去年同期增长保持在10亿件以上。10月1日至7日全行业揽收包裹9.88亿件,日均揽收1.4亿件,同比增长23%;10月中下旬日均快件处理量超过2亿件。10月,洛溪亚马逊FBA头程服务快递服务质量指数为297.5,同比提高28.7%。从分项指标来看,1-10月快递有效申诉率百万分之0.3,同比改善六成多。消费者快递服务满意度为78.3分,同比提高0.3分。重点地区72小时准时率为77%,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满意度、准时率和有效申诉率同步改善,亚马逊FBA头程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继续提升。服务质量指数增速再次超过发展规模指数,对发展指数的贡献提升。另外,数据显示,10月,发展趋势指数为71,同比提高10.7%。预计11月快递业务量超过70亿件,同比增长23%,与去年同期增速持平。11月是电商集中促销期,快递需求集中释放,预计日均处理量达到2.4亿件,最高日处理量将超过5亿件,增长动力依然强劲。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曹德胜在当日召开的中新海事高官会议上介绍,亚马逊FBA头程服务船舶证书作为航运通关作业中的关键文书资料,实施证书电子化可以提升航运口岸通关速度,减轻航运企业和船舶负担,有效改善通关效率和口岸执法效能。曹德胜表示,中新双方在亚马逊FBA头程服务船舶电子证书领域开展合作,是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落实中新战略性互联互通的示范项目,将协力打造更有实质性的双边海运经贸关系,共同引领和推进电子证书在全球航运业界的应用进程。
更深入、更坚实,也掀开了双方在5G领域合作的新篇章。中国联通将以此为契机,充分运用资源禀赋,积极推动5G通信技术与航空行业的融合发展,为东航的智慧出行、智慧运营管理提供新动能,开启全面合作新旅程。签约仪式前,冯亮还应邀参观了中国联通5G创新发展峰会暨中国联通全球产业链合作伙伴大会展览,并详细听取了5G技术在各类生产生活场景中的应用介绍。参观结束后,冯亮与梁宝俊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了会谈,双方对5G技术在航空大数据分析、安全管理、服务创新、企业运行效率提升等领域的发展与亚马逊FBA头程服务合作前景进行了深入交流。东航集团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东航股份规划发展部、信息部;中国联通政企事业部、网络技术研究院、联通在线、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上述活动。
11月6日消息,日前,国家邮政局发布2019年10月中国快递亚马逊FBA头程服务发展指数报告。据测算,2019年10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为217.6,同比提高24.8%,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预计11月快递业务量超过70亿件,同比增长23%,与去年同期增速持平。同时,发展规模指数、服务质量指数和发展能力指数分别为233.5、297.5和170.8,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3.6%、28.7%和18.6%,表明我国快递市场在发展规模、服务质量和发展能力方面继续整体提升。发展趋势指数为71,同比提高10.7%,增长预期高于上年同期。具体来看,10月,快递发展规模指数为233.5,同比提升23.6%。从分项指标来看,快递业务量预计完成58亿件,同比增长23.7%。
此外,双方还将在零售、采购等领域展开合作。一方面将中东和非洲等地区的优质产品推广给中国采购商家,另一方面基于中国丰富的产品,为中国商家在中东和非洲创造更多的销售渠道。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互相利用全球化的高效供应链系统,优化资源配置,为合作伙伴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商品和物流服务。此次与Agility的合作,有助于增强京东物流的国际供应链优势。京东物流集团CEO王振辉在当天举行的全球智能物流峰会上表示,“我们致力于将‘中国标准’对外输出,京东物流经过多年发展,在现代化供应链系统、技术及运营、管理经验上拥有大量的积累,将根据各国实际环境把这些能力输出,提升本地物流效率和体验。京东物流将与Agility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一起,为客户提供快速海运、陆运、空运及铁路运输亚马逊FBA头程服务的多种运输服务,从全程全链的角度设计最优物流方案,为客户降本增效。”当前,京东物流正在携手社会各界共建全球智能供应链基础网络(GSSC),搭建全球“双48小时”通路网络,京东跨境业务已布局十余个跨境口岸、近千条全球运输链路,提供包括跨境进口、跨境出口、国际运输、亚马逊FBA头程服务口岸关务在内的一站式跨境供应链服务,满足合作伙伴的多元化需求。京东物流正在携手更多合作伙伴推动国际化业务发展,展现中国物流企业在全球舞台上的影响力。
洛溪亚马逊FBA头程服务担保人因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所承诺的义务而需要延长担保期限的,应在担保期满之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担保延期申请程序同上述担保申请程序。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上述的有关延期规定。不履行担保义务应承担的责任:担保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其在《缴纳保证金申请书》和《保证函》上所承诺的义务,向海关办理担保销案手续。对未在担保期限内办理销案手续的,应接受海关下列处置:(一)将保证金抵作税款,责令报关人补办进出口手续并处以罚款;(二)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通知银行扣缴税款,并处以罚款;(三)暂停或取消报关人的报关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