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双方还将在零售、采购等领域展开合作。一方面将中东和非洲等地区的优质产品推广给中国采购商家,另一方面基于中国丰富的产品,为中国商家在中东和非洲创造更多的销售渠道。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互相利用全球化的高效供应链系统,优化资源配置,为合作伙伴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商品和物流服务。此次与Agility的合作,有助于增强京东物流的国际供应链优势。京东物流集团CEO王振辉在当天举行的全球智能物流峰会上表示,“我们致力于将‘中国标准’对外输出,京东物流经过多年发展,在现代化供应链系统、技术及运营、管理经验上拥有大量的积累,将根据各国实际环境把这些能力输出,提升本地物流效率和体验。京东物流将与Agility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一起,为客户提供快速海运、陆运、空运及铁路运输国际快递转运的多种运输服务,从全程全链的角度设计最优物流方案,为客户降本增效。”当前,京东物流正在携手社会各界共建全球智能供应链基础网络(GSSC),搭建全球“双48小时”通路网络,京东跨境业务已布局十余个跨境口岸、近千条全球运输链路,提供包括跨境进口、跨境出口、国际运输、国际快递转运口岸关务在内的一站式跨境供应链服务,满足合作伙伴的多元化需求。京东物流正在携手更多合作伙伴推动国际化业务发展,展现中国物流企业在全球舞台上的影响力。
更深入、更坚实,也掀开了双方在5G领域合作的新篇章。中国联通将以此为契机,充分运用资源禀赋,积极推动5G通信技术与航空行业的融合发展,为东航的智慧出行、智慧运营管理提供新动能,开启全面合作新旅程。签约仪式前,冯亮还应邀参观了中国联通5G创新发展峰会暨中国联通全球产业链合作伙伴大会展览,并详细听取了5G技术在各类生产生活场景中的应用介绍。参观结束后,冯亮与梁宝俊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了会谈,双方对5G技术在航空大数据分析、安全管理、服务创新、企业运行效率提升等领域的发展与国际快递转运合作前景进行了深入交流。东航集团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东航股份规划发展部、信息部;中国联通政企事业部、网络技术研究院、联通在线、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上述活动。
顺丰速递国际快递转运海口龙华区坡博路营业点吴先生介绍,预计今年最高峰是11月15日左右,公司会提前进行单元区域的安排。将增加5名快递员以及今年新增的同城人员10名,同时,还会招聘2名小时工,协助仓库工作,减少工作压力,达到保量保质。中通快递千家村国际快递转运网点负责人赵小姐告诉记者,预计今年11月15日到25日期间是收派出货的高峰期,和往年的时间基本一致。今年平日里送单量比去年有所增加,去年“双十一”平均每天派件量是在1800件到2000件之间,今年“双十一”期间很可能会上升到每天2500件。由于送件量的增加,快递员的工资也会同期提升,一件的提成是1元至3元之间,在“双十一”期间,平均每位快递员的工资都会增加2000至3000元。
双清到门是指由货代国际快递转运公司或进出口公司负责完成货物出口报关、进口清关以及国际快递转运派送等事项,费用包括报关费、海运费、文件费、清关费、关税、派送费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包出口,包国外进口,包税,也可以说是快速一条龙服务。(备注:有些地方海运双清关包含到门,有些不含到门,具体根据货物信息和地址确定费用。双清只针对普通货物,机械类要单独确认,电池、牌子货都不能双清)。针对货物,双清包税主要针对一些不能按照正常货物正常清关和进口的特殊货物,或正常清关进口比较麻烦,或不能提供某些文件如许可证。如化妆品、保健品、红酒、奶粉、生牛皮、礼品、玩具、工艺品、饰品、钟表、灯具、电子产品、医疗器材、化工产品、对讲机、移动电源、内置配套电池产品如手机、平板电脑、独轮车等。这些产品又分为是否仿牌、有牌、无牌等价格可能有很多大不同。
民航资源网2018年11月7日消息:11月6日,与云南机场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在珠海航展期间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推动在云南省建立以昆明长水机场为核心、覆盖云南各州市机场的综合飞机维修保障平台。GAMECO市场销售部总监彭波、云南机场集团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韦若松共同签署飞机维修战略合作备忘录,GAMECO总经理Norbert Marx、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侯庆平等共同出席并见证签约。根据备忘录,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与GAMECO共同研究合资合作建设该综合性飞机维修保障服务平台的可行性和建设方案,并将根据研究成果加快推进高明国际快递转运落实。
4月25日,民航局在官网发布了最新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申请公示。在此次公示的国际快递转运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申请当中,值得注意的地方有两点。首先是高明国内众多航空公司纷纷申请开通从国内各个城市飞韩国的航线。其次,公示中特别说明南航的北京大兴-伦敦航线属于此前已配置,南航拟于2019年9月开通这条航线,每周7个班次。关于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申请公示(A2019014)2019年4月16日-22日期间,收到的部分许可申请已经过初审(详见附件)。根据《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6号)和《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民航发[2018]39号)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其他航空公司有相关需求或不同意见,请于5月5日23:59前通过政务邮箱反馈,逾期不予受理。